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47号)精神及自治区残联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25年度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31日至20261031日,2026111日起关闭网上申报系统。窗口办理时间到2026630日止,逢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20251—12月安排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残疾人就业的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选择法人用户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或登录办理。(详见附件1

(二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残联专窗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选择法人用户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或登录,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申报后可随时登录系统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电子认定书。

(二窗口办理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1份。附件2

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1份。附件3

3.残疾职工的劳动合同或在编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4.残疾职工是劳务派遣人员的,需同时提供:残疾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服务协议(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当用人单位所申报残疾人的相关信息在系统中无法调取时,需要提供纸质版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证明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

2.残疾职工工资凭证(可为银行流水明细、个税申报表或其他工资发放凭证

3.残疾职工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机构业务专用章

4.残疾职工个人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加盖医保机构业务专用章

五、相关说明

(一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已开通“全网通办”“跨省通办”,办件系统与多部门数据协同共享,可自动进行相关数据校验,审核认定结果直接推送至税务部门,事项办理已实现“减材料”“零跑腿”“全网通办”“跨省通办”,请用人单位首选网上申报形式,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二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相关联的劳务派遣机构,需进入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https://www.cdpee.org.cn/进行劳务派遣资质备案后,用人单位才可进行联网认证申报。

(三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审核认定后,需在税务系统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以抵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六、联系方式

详见梧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一览表(附件4)。

七、本通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1.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申报表

3.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梧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一览表

 

 

梧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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